【投资】顺德科技工业园A区中-7-7之一地块投资项目用地出让(流转)计划前期公告
| 招商动态 |2016-04-08
顺德科技工业园A区中-7-7之一地块
投资项目用地出让(流转)计划前期公告
一、地块基本情况
(一)用地权属单位:佛山市顺德区大良街二村股份合作经济社;
(二)地块位置:顺德科技工业园A区中-7-7之一地块;面积:4311(平方米);
(三)土地性质: 国有 ;土地用途: 工业 ;
(四)地块供应方式: 出让 ;出让(流转)年限:50年 ;
(五)用地、规划基本情况:容积率:FAR≤2.0(容积率下限按《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》(国土资发24号)执行)、建筑密度:40 %≤D≤60 %、绿地率:≥10%;
二、地块拟引入产业要求:
本地块拟引入主导产业:《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(2011年本)》(2013年修正)中的鼓励类。
三、用地权属单位委托起拍地价: 土地出让起始价根据地块市场评估价及项目评估情况确定。
五、信息公告期
本信息有效期为 2016 年 4月 1日至2016 年 5 月 31日,请用地意向申请人在此期间内将《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书》(样本见附件)及有关证明材料(详细请见《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书》样本第十点“投资主体需提供以下资料作为附件”的有关要求)提交至顺德区招商引资项目用地联审小组办公室,逾期将不接受申请文件。
联系人: 左小姐 ;
联系:035484;
办公地址:顺德区大良街道德民路3号行政大楼东二楼 。
六、本次计划出让(流转)地块的交地标准、交地时间及土地出让金缴付要求等内容,具体请咨询顺德区大良街道经济和科技促进局。
联系人:王小姐;
联系:003266 ;
办公地址:佛山市顺德区大良街道五沙工业园。
七、重要提醒事项
(一)本公告第一条中“用地权属单位委托起拍地价”不等于土地出让(流转)起始价。土地出让(流转)起始价由顺德区地价核估组(集体土地由集体土地所有权人)根据市场估价结果、基准地价、联审小组审核结果、委托人委托价格和政府产业政策等综合确定,但不低于国家规定的工业用地出让最低价以及联审小组审核结果。
(二)本地块出让(流转)计划前期公告期内,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、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提出用地意向申请(可单独申请,也可联合申请)并按要求提交《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书》等材料。若用地意向申请人在顺德区有土地闲置或存在相关违约尚未整改的,其用地意向申请不予受理。
公告期限届满后,联审小组办公室根据国家政策和产业要求,对所有符合资格的用地申请项目进行初评,项目初评低于60分的项目不予受理。凡满60分的项目,联审小组办公室将选取初评最高分的项目指标作为项目指标门槛,并列入编制《投资开发建设协议书》。
工业用地的出让(流转)申请须经联审小组评估确认后方可进入公开交易流程。
(三)本宗地的建设要求以地块正式出让(流转)时的公告文件为准。
八、附件
1.项目可行性报告书(样板)
2.顺德区工业投资项目投资开发建设协议书(样本)
3.拟出让(流转)地块土地使用证/规划条件/宗地图/卫星图
顺德区招商引资项目用地联审小组办公室
2016年 3 月 31日